国务院三调办印发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有序推进“三调”
作者:
编辑: 姜丹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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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疫情期间灵活有序地组织推进“三调”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三调”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确保人员身体健康作为当前“三调”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三调办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心理,坚决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把各项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落细落地,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始终把调查人员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调整工作节奏,灵活有序地组织推进“三调”各项工作。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各级三调办和项目承担单位可利用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采用分散作业、网络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严禁大规模人员聚集,确需到单位进行的工作,可采取错时作业、轮班作业等方式统筹安排,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各级三调办可采取分散自学、电话或网上答疑、网络考试等方式,积极做好“三调”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业务培训工作。

  《通知》提出,率先开展不需人员集中办公的内业任务和先行启动后续工作。各级三调办要对前期各级核查、核查督察、整改复核和数据分析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逐一明确需要开展实地核实的图斑。对依据相关影像、管理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能够确定的,要及早通过内业予以修改完善;对需要进一步实地核实的,要充分做好相应准备,提高实地核实的工作效率。要对县级调查成果的数据库质量、数据接边、权属复核、界线调整、建设用地内部地类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对于整改完善工作量不大、不需要集中人员统一修改的相关内容,要及早组织予以完善,减轻后期工作量。要灵活推进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内业工作,已经领取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影像底图的地方,要稳妥开展内业判读等工作。要加强初始调查初步汇总数据分析,特别是通过数据分析排查目前数据的疑点,以便在后续工作中及时核实,及早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或缺漏。与此同时,可对照“三调”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先行启动工作总结、数据分析、报告编写、资料归档等,按最近时间节点做好阶段性工作。

  此外,《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上下联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调查工作。国务院三调办前期反馈地方并明确完成时限的相关任务,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顺延。其中,尚未提交的国家级内业核查整改结果、国家级抽查图斑分类确认、核查督察意见的整改结果和数据安全及保密专项检查报告,最迟可在本地疫情结束后的一周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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